乡村旅游及新业态奖励

政策依据:宁政办发[2016]42号 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申请对象:各乡村旅游区

补贴标准:按投资额、项目前景及专家评审综合分配

发放方式:市财政局转移支付至各区,各区再拨付至各单位

主管部门:市文旅局

受理地点:各区文旅局

咨询电话:025-68789067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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