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宁政办发[2016]42号 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申请对象:各乡村旅游区
补贴标准:按投资额、项目前景及专家评审综合分配
发放方式:市财政局转移支付至各区,各区再拨付至各单位
主管部门:市文旅局
受理地点:各区文旅局
咨询电话:025-6878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