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6〕163号)
申请对象:为经国家核定的江苏省境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三峡移民为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现状人口,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0元(2006年7月1日发放20年)
发放方式:每年以“一折通”形式,由区财政局根据移民管理机构核定的资金直补对象名单,通过指定的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
主管部门:市水务局
受理地点:高淳区、溧水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玄武区、秦淮区、雨花台区、建邺区水务局
咨询电话:025-8364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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