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险费奖补

政策依据:1.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32号);2.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87号);3.关于开展全市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0号);4. 关于主要种植业农业保险基本险保额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保办字〔2018〕2号);5. 关于新增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险种的通知(宁农险办字〔2019〕1号)

申请对象: 承保财政补贴范围内农业保险的保险经办机构

补贴标准: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中水稻、水稻制(繁)种:江北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财政补贴84.3%;高淳区,财政补贴92.15%。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中小麦、油菜、玉米、棉花、花生、大豆:江北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财政补贴85.5%;高淳区,财政补贴92.75%。主要养殖业参保品种:财政补贴80%。其它高效设施农业参保品种:财政补贴70%。公益林综合保险:财政补贴90%。农机具:财政补贴80%

发放方式: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如实统计和报送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涉及的各项基础数据,经各区财政核准后直接将应补贴资金划转至保险经办机构

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农险办

受理地点:各区财政局、农险办

咨询电话:025-51808729 025-6878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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