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区)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133号)2.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平价商店建设规划的通知》(苏价农〔2012〕135号)3.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南京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价规〔2013〕3号)

申请对象:1.平价直销店;2.超市平价直销区

补贴标准:1.考核合格的平价直销店每季度13750元;2. 考核合格的超市平价直销区每季度8750元

发放方式:按季度发放给平价商店经营者

主管部门:市发改委。

受理地点:各区发改委

咨询电话:025-68787076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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