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宁农财【2018】30号 2018关于印发《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请对象:当年对本区域农产品整体品牌进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并授权10个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的区级(含区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的组织,经市级核查备案。
补贴标准:每个补助20万元。
发放方式:以奖代补等方式补助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