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品牌认定认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认定)

政策依据:宁农财【2018】30号 2018关于印发《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请对象:当年对本区域农产品整体品牌进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并授权10个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的区级(含区级)以上区域公用品牌的组织,经市级核查备案。

补贴标准:每个补助20万元。

发放方式:以奖代补等方式补助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083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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