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宁农财【2018】30号 2018关于印发《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申请对象:当年通过国际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危害分析的临界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经市区核查备案,近三年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其加工业、正常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补贴标准:每个认证补助5万元。
发放方式:以奖代补等方式补助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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