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南京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宁残规字〔2020〕1 号)。
申请对象: 南京市户籍、持残疾证或者定点三级医院诊断证明的0-14岁残疾儿童
补贴标准:1500元/年/人。
发放方式:经费下拨至各区,由区里采购、适配、发放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后进行适配。
咨询电话:025-836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