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事〔2020〕193号)
申请对象:1.重度残疾人;2.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1.每人每月140元;2.由社会服务机构提供400元∕月·人标准的助残服务。
发放方式:由各区民政局指定的社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
主管部门:各区民政局
受理地点:各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玄武区:025-83678239 鼓楼区:025-84720691 秦淮区:025-52622153 建邺区:025-87778480 栖霞区:025-85337203 雨花台区:025-52883337 江宁区:025-52167638 浦口区:025-58882480 六合区:025-57111860 溧水区:025-57225373 高淳区:025-57312672 江北新区:025-58466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