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1、《市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94号) 2、《关于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宁民福〔2016〕143号)

申请对象:1.低保家庭内残疾人2.低保家庭外残疾人;3.家庭人均收入在低标准2倍以内残疾人;4.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5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按照低保标准40%发放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由金融机构以打卡的形式发放

主管部门:各区民政局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玄武区:025-83678239 鼓楼区:025-84720691秦淮区:025-52622153 建邺区:025-87778480栖霞区:025-85337203 雨花台区:025-52883337 江宁区:025-52167638 浦口区:025-58882480六合区:025-57111860 溧水区:025-57225373 高淳区:025-57312672 江北新区:025-5846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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