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妇幼--产前筛查基本项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基本项目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苏卫妇幼〔2016〕7号)

申请对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

补贴标准:195元/人

发放方式:专项资金直接补贴至提供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25-68787870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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