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 申请对象:养老服务机构(指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机构,下同)护理岗位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补贴标准: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发放方式:经养老机构代申请,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奖励资金发放至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及时发放至个人。 主管部门:各区民政局 受理地点:各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玄武区民政局 83683163秦淮区民政局 52377177建邺区民政局 87778109鼓楼区民政局 84703595雨花台区民政局 52883196栖霞区民政局 85337223江宁区民政局 52289155浦口区民政局 58189579六合区民政局 57675313溧水区民政局 57225371高淳区民政局 57311178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88020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