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老人

政策依据:1.《关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宁民福〔2018〕301号)2.《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宁民养老〔2020〕73号)3.《关于调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养老〔2022〕35号)

申请对象:五类老人

补贴标准:1.特困供养人员由政府全额托底保障,由区或街道安排至公办养老机构或中等以下收费民营养老机构。2.失能、半失能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经济困难的、60周岁以上计生特扶及百岁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其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按最新购买服务标准执行)转入养老机构冲抵护理费用。3.在上述费用冲抵的基础上,失能、失智低保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减免800元。失能、失智低保边缘户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减免400元。

发放方式:经养老机构代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护理费用减免。

主管部门:各区民政局

受理地点:各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玄武区民政局 83683163秦淮区民政局 52377177建邺区民政局 87778109鼓楼区民政局 84703595雨花台区民政局 52883196栖霞区民政局 85337223江宁区民政局 52289155浦口区民政局 58189579六合区民政局 57675313溧水区民政局 57225371高淳区民政局 57311178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8802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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