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综合补贴

政策依据:《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宁民养老〔2021〕20号)

申请对象:三级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补贴标准:1、基础补贴。三级、四级、五级年度服务老年人达到50、100、150名老人的,每年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贴。2、绩效奖励。三级、四级、五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区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给予绩效奖励,标准分别不超过6万元、12万元、20万元。

发放方式:经评估后符合相应条件予以发放。

主管部门:各区民政局

受理地点:各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玄武区民政局 83683163秦淮区民政局 52377177建邺区民政局 87778109鼓楼区民政局 84703595雨花台区民政局 52883196栖霞区民政局 85337223江宁区民政局 52289155浦口区民政局 58189579六合区民政局 57675313溧水区民政局 57225371高淳区民政局 57311178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8802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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