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关于加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省补资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残康办〔2015〕3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户籍、有白内障手术指征的困难残疾人
补贴标准:1100元/例
发放方式:经费由市残联下拨至区残联,区残联下拨至定点手术医院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残疾人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后开展手术,年底报市残联汇总
咨询电话:025-836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