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妇幼--两癌筛查

政策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

申请对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

补贴标准:128.6*0.2元/人

发放方式:专项资金直接补贴至提供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25-68787870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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