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
申请对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
补贴标准:128.6*0.2元/人
发放方式:专项资金直接补贴至提供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25-68787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