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南京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宁残规字〔2020〕1 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具服务需求的困难残疾人。
补贴标准:800元/人(包括轮椅、拐杖等肢体辅具等)
发放方式:经费下拨至各区,由区残联采购、适配、发放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各区残联,残疾人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后进行适配
咨询电话:025-836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