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免费预防性健康体检

政策依据:《关于明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意见》(宁卫监[2017]16号)

申请对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水、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

补贴标准:18元/人

发放方式:每年根据体检人数发放至提供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25-68787866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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