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南京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宁残规字〔2020〕1 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三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的14周岁听力残疾儿童。
补贴标准:3000元/3年/人。
发放方式:经费下拨至各区,由区里采购、适配、发放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
咨询电话:025-836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