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肢体类辅具适配

政策依据:《南京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宁残规字〔2020〕1 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三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的14周岁以下肢体残疾儿童。

补贴标准:1.矫形器:1500元/年/例;2.轮椅:1200元/3年/辆;3.站立架:1000元/2年/个;4.坐姿椅:1000元/2年/个;5、助行器:300元/3年/个;6、拐杖:200元/2年/支。

发放方式:经费下拨至各区,由区里采购、适配、发放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残疾人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后进行适配。

咨询电话:025-836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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