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低视力辅具适配

政策依据:《南京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宁残规字〔2020〕1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辅具适配需求的困难低视力残疾人。

补贴标准:1.定制眼镜:700元/2年/副;2.盲用超声波导航眼镜:600元/2年/副;3.眼镜式助视器:150元/2年/台;4.放大镜:60元/2年/台;5.单筒望远镜:80元/2年/台;6.滤光镜: 100元/2年/只。

发放方式:经费下拨至各区,由区残联采购、适配、发放

主管部门:市、区残联

受理地点:残疾人向户籍地区残联或街镇、社区(村)提出申请,区残联审核后进行适配

咨询电话:025-836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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