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9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健促〔2019〕2号)

申请对象:辖区内被抽中的常住居民

补贴标准:168.35元/人

发放方式:专项资金直接补贴至提供服务机构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25-68787252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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