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4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 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发放方式:各区(园区)应在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主管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地点:1.南京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用户登录-南京人社网办大厅-劳动就业-申请租房补贴; 2.“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就业创业-补贴服务-租房补贴。 咨询电话:025-83151840、83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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