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19]137号) 申请对象:65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补贴标准:1. 65(含)-7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5元;2. 70(含)-75周岁领取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10元;3. 75(含)-8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20元 ;4.80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月30元。 发放方式: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待遇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发放方式: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待遇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主管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地点:各区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025-86590996、8659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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