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 lt;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gt;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关于2022 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40;宁人社规[2022]2号& #41; 申请对象: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补贴标准:从2022 年1 月1 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0 元调整至530 元,每人每月增发30 元。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每人530元调整至535元,每人每月增发5元。 发放方式:随月待遇一起原渠道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主管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地点:各区及街道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25-86590996、86591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