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 lt;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gt;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关于公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的通知》& #40;宁人社规[2022]10号& #41; 申请对象:按时缴纳当前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补贴标准:按个人选择缴费档次标准的10%确定 发放方式:个人缴费或政府代缴到帐后,政府补贴自动记入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需单独申请 主管部门:市人社局 受理地点:各区及街道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25-86590875、8659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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