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创业创新项目的通知》(宁农计〔2022〕17号) 申请对象:在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后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包括低收入农户、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复退军人、赋闲在家适龄妇女等各类返乡下乡在乡初始创业主体。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主体每个给予最高10000元奖补。 发放方式:村(社区)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镇街审核把关。各区复核审查,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级根据汇总表相关信息,最终确定项目主体名单。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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