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农计〔2021〕17号) 申请对象:当年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取得有效绿色食品证书并正常经营,经市区核查备案,接受区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纳入国家和省追溯平台监管,近三年未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补贴标准:鼓励发展绿色食品,对符合条件的新认证和续展的绿色食品证书,每个补助2万元,每个生产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推进认证规范化建设,评定为部省绿色食品“五有规范”企业的,每个补助2万元。 发放方式:以奖代补等方式补助 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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