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21号);《关于实施“智汇三农”人才工程打造农业农村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宁农办〔2021〕5号)

申请对象:毕业不超过5年的青年大学生,在南京市各涉农区范围内农业农村领域连续创业或就业满3年(青年大学生“新农人”来宁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青年大学生“新农人”来宁创业的,需注册成为各类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提供土地承包协议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

补贴标准:按照其大学时期(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助,只能对上述学习阶段中任意一个阶段发生的学费进行补助。

发放方式:统一打卡至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新农人”银行卡。。

主管部门: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点:各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25-6878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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