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1〕21号)、《南京市除四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社〔2011〕788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宁卫健促〔2022〕1号) 申请对象:各区卫健部门、各有关镇街、各区疾控中心 补贴标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按照人口(万人)/面积(k㎡)*权重标准计算;四害密度监测经费为5.00万/区;病媒生物防制全覆盖长效管理经费补助标准为2.00万/街道;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价为3.00万/区。 发放方式:专项资金直接补贴至申请对象 主管部门:市卫健委 受理地点:各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68787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