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2021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体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方案(送审稿)》(宁委批示〔2021〕111号)
申请对象: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困难家庭
补贴标准:1、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2021年1月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中,女年满53周岁、男年满58周岁,且已按规定连续6个月(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人 700元。
2、在领失业保险金困难家庭:2021年1月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中,本人患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进行透析治疗的)、器官移植术后三种重病,且2020年度在治疗期内的困难家庭,每户1400元。
发放方式:由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放至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账户。
发放主管部门: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地点: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电话:025-865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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