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慰问困难企业困难职工

政策依据:《2021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体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工作方案(送审稿)》(宁委批示〔2021〕111号)

申请对象: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

补贴标准:1.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对原16个行业中关闭、歇业、破产等改制困难企业进入行业托管的困难职工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资金,每人 1000元。

2.困难企业:主要是全停产或半停产,资产负债率高,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的市属困难企业。共20家,每家企业6万元。

3.困难职工(家庭):主要是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尚未实现就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重病残”等其他困难职工家庭每户1400元。

发放方式: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至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再由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发放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

发放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各主管局(产业集团)

电话:025-68788081

主办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南京市惠民办  苏ICP备05004952号-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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